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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330523/2021-05114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
| 文件編號: | 發布機構: | 安吉縣人民政府 |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政務公開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20〕7號)、《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方案》(湖政辦發〔2020〕13號)和《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湖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湖政辦發〔2021〕19號)等文件精神,推動我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全面落實,助力基層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示范區(點)創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數字化改革為支撐,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標準引領、規范導向、改革創新,圍繞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和政務服務全流程,全面推進基層政務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推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全覆蓋,讓政務公開成為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重要支撐。
二、創建對象
全市基層政府(包括各區縣人民政府〈含南太湖新區管委會〉及其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及公共企事業單位。
三、主要任務
(一)編制完善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基層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照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和省市縣鄉四級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結合本級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等,梳理細化權力運行和政務服務事項,逐項認定公開屬性、確定公開標準,編制完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事項梳理方面,除法律法規規章等明確規定不予公開的事項外,其余均應列入政務公開事項;目錄編制方面,要確保公開事項的名稱、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公開對象等要素齊全;日常管理方面,要建立動態調整和長效管理機制。
(二)規范政府信息發布和管理機制。基層政府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獲取、保存、處理等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屬性的源頭認定機制,對政府信息進行全生命周期的規范管理,對已發布的信息要定期評估、動態調整。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規范標準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門業務系統,促進公開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融合發展。積極推行“數字化+政務公開”,更多創新運用政務新媒體、“企業碼”等數字化工具做好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在集成發布、精準推送、智能查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強探索創新。
(三)優化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基層政府要暢通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依托各級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全面對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處理平臺,推動全流程網上辦理,實現實時查詢、追溯和統計功能;編制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圖,完善接收、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閉環管理機制,規范答復口徑,推行標準文本,不斷提高答復專業化法治化水準。
(四)深化拓展公眾參與和政民互動。基層政府要制定完善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工作制度,明確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范圍、參與方式,并向社會公開。完善民意匯集機制,對涉及公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設項目,要采取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公開意見采納情況?;鶎诱剿髟O立“政府開放日”,定期開展“公民走進機關”、網絡問政、評議政務公開等活動。鼓勵開展廣播電視問政、在線訪談、政策大講堂等主題活動,切實增進政民交流互動。完善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家、商會、行業協會等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五)堅持利企便民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深度融合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立足基層實際,線上線下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等信息。立足政府門戶網站,依托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移動客戶端(APP),通過兩網互聯互通,創建“一件事”全過程公開模式,實現“一件事”一站公開、一網通辦。推行政務服務一次告知、信息主動推送等方式,推廣“一件事”網購式公開辦事模式,讓企業和群眾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可查、事后結果及時獲知。鼓勵基層政府探索采用APP、短信、電子郵件、紙質材料等方式,定向精準推送減稅降費等惠企政策和基層群眾普遍關心的民生政策信息。
(六)推動村(社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政務公開。督促指導基層政務公開向村(社區)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延伸。實施村級事務陽光工程,推廣村級事務“陽光公開”監管平臺,推進村級事務即時公開?;鶎诱晟苹鶎诱展_與村(社區)務公開協同發展機制,指導支持村(社區)民委員會完善法定公開事項和依法自治事項公開清單,優化公開方式,通過村(社區)民微信群、益農信息社、公眾號、信息公示欄等,重點公開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村級財務、惠農政策、失地保障、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方面內容,方便群眾及時知曉和監督。各級主管部門要指導監督教育、衛生健康、生態環境、公共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與基層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按照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原則要求,結合本領域實際,大力推進相關公共服務信息標準化規范化公開,方便基層群眾生產生活。
(七)打造線下政務公開專區。建立線下政務公開專區,按照“五統一”(統一標識標牌、統一公開內容、統一載體配置、統一服務功能、統一管理機制)要求,充分利用基層行政服務中心打造線下專區,做好依申請接收、政府信息查閱、公報免費發放、政務公開意見收集反饋等常規服務保障,提供重要政策現場集中解讀、公眾參與活動咨詢報名、群眾辦事痛點堵點問題收集等服務。著眼群眾、企業等不同主體需求,圍繞公開領域、公開內容、公開渠道,探索分類開設特色專區。
(八)完善基層政務公開考核機制。各區縣政府要提高考核的針對性和科學性,明確考核的范圍、標準、環節、程序,強化結果運用。利用第三方機構檢測、民意調查、網上問卷調查等方式,開展基層政務公開社會評議,引導基層政府聚焦群眾需求,完善公開方式,提高公開質量。
四、創建步驟
(一)創建準備階段(2021年11月下旬)。各區縣結合工作實際,可召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示范區(點)培訓會,部署推進創建工作任務;廣泛宣傳發動,充分利用本單位政務新媒體(區縣政府網站)對本次創建工作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報道,積極營造試點創建氛圍,引導全社會廣泛支持和參與。
(二)創建攻堅階段(2021年12月—2022年5月)。各基層政府對照示范區(點)建設要求,明確工作目標,分解工作任務,圍繞公開領域、公開內容、公開渠道等方面積極創建,全面開展基層政務公開規范化標準化創建工作,不斷鞏固示范創建成效。
(三)示范區(點)創建驗收階段(2022年6月)。市政府辦公室將會同市級有關單位、各區縣、部分鄉鎮街道,并邀請政務公開智庫專家、市政府法律顧問進行對創建成果進行評議。各區縣政府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縣級示范區(點)創建推薦工作。
(四)動態管理階段。示范區(點)創建完成后實行動態化管理,定期開展監督檢查,注重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對試點示范成效不明顯的,將取消試點示范。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工作認識。開展示范區(點)創建工作是深入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一次具體行動,是全面推進基層政務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全覆蓋的有效途徑。各區縣政府要高度重視,根據文件要求認真組織開展示范區(點)創建工作。
(二)強化統籌保障。在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領導下,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全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各區縣政府要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市級有關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共同推動工作落實?;鶎诱袑崜撈鹬黧w責任,建立完善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與宣傳、網信、大數據管理等部門的協調聯動機制,落實經費保障,精心組織實施,確?;鶎诱展_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各項舉措落地落實。
(三)加強監督考核。把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工作情況作為年度政務公開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市級有關部門要積極履職盡責,加強對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落實工作的督促指導和跟蹤評估。市政府辦公室將跟蹤推進各地、各領域進展落實情況,確保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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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州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示范區(點)創建
標準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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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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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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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基層政務公開
標準化規范化示范區(點)創建標準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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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范圍 | 內容 | 項目 | 具體標準 | 備注 |
1 | 公開 領域 全面 | 落實標準指引編制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 完成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 | 事項梳理:除法律法規規章等明確規定不予公開的事項外,其余均應列入政務公開事項。 | |
2 | 目錄編制:公開事項的名稱、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公開對象等要素齊全。 | ||||
3 | 日常管理:建立動態調整和長效管理機制,更新及時有效。 | ||||
4 | 結合實際探索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 | ||||
5 | 推動村(居)和公共企事業單位政務公開 | 基層政務公開向村(居)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延伸 | 實施村級事務陽光工程,推廣村級事務"陽光公開"監管平臺,推進村級事務即時公開。 | ||
6 | 完善基層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發展機制,指導支持村(居)民委員會完善法定公開事項和依法自治事項公開清單,優化公開方式,通過村(居)民微信群、益農信息社、公眾號、信息公示欄等,重點公開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村級財務、惠農政策、失地保障、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方面內容,方便群眾及時知曉和監督。 | ||||
7 | 與基層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按照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原則要求,結合本領域實際,大力推進相關公共服務信息標準化規范化公開,方便基層群眾生產生活。 | ||||
8 | 公開 渠道 暢通 | 整合政務媒體規范建設政務公開平臺 | 政務公開平臺建設規范 | 打造以政府門戶網站為主平臺,政務新媒體、行政服務中心等協同發力的多渠道全媒體基層政務公開平臺體系。 | |
9 | 依托縣級政府門戶網站,統一規范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發布縣級政府及其部門、鄉鎮(街道)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優化查詢檢索功能,提升公眾體驗滿意度。 | ||||
10 | 借助縣級融媒體中心,加強政務新媒體平臺建設和管理,做優做強"兩微一端"主賬號,嚴格信息采集、審核、發布等程序,落實專人管理、運營和維護,確保運轉有序、安全可控。 | ||||
11 | 設立政務公開專區 | 制定基層政務公開專區建設統一標準,充分利用基層行政服務中心等設立政務公開專區,做到統一標識、統一功能、統一管理,提供政府信息查閱、信息公開申請、辦事咨詢答復等服務。 | |||
12 | 堅持利企便民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 | 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 深度融合 | 立足基層實際,線上線下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等信息。 | ||
13 | 立足政府門戶網站,依托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移動客戶端(APP),通過兩網互聯互通,創建"一件事"全過程公開模式,實現"一件事"一站公開、一網通辦。 | ||||
14 | 推行政務服務一次告知、信息主動推送等方式,推廣"一件事"網購式公開辦事模式,讓企業和群眾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可查、事后結果及時獲知。 | ||||
15 | 鼓勵基層政府探索采用APP、短信、電子郵件、紙質材料等方式,定向精準推送減稅降費等惠企政策和基層群眾普遍關心的民生政策信息。 | ||||
16 | 解讀回應、依申請公開、公眾參與等形式多元 | 公眾參與和政民互動 活躍有效 | 制定完善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工作制度,明確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范圍、參與方式,并向社會公開。 | ||
17 | 完善民意匯集機制,對涉及公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設項目,要采取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公開意見采納情況。 | ||||
18 | 探索設立"政府開放日",定期開展"公民走進機關"、網絡問政、評議政務公開等活動。 | ||||
19 | 鼓勵開展廣播電視問政、在線訪談、政策大講堂等主題活動,切實增進政民交流互動。 | ||||
20 | 完善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家、商會、行業協會等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 ||||
21 | 公開 機制 完善 | 健全 公開制度 | 規范政府信息發布 和管理機制 |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獲取、保存、處理等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屬性的源頭認定機制,對政府信息進行全生命周期的規范管理,對已發布的信息要定期評估、動態調整。 | |
22 | 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規范標準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門業務系統,促進公開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融合發展。 | ||||
23 | 積極推行"互聯網+政務公開",更多創新運用政務新媒體、"企業碼"等數字化工具做好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在集成發布、精準推送、智能查詢、整合利用等方面加強探索創新。 | ||||
24 | 解讀回應工作機制完善 | 建立完善政策解讀和回應關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讀工作流程,強化主體責任,全面落實政策解讀方案、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工作機制。 | |||
25 | 進一步豐富政策解讀形式,運用新聞發布會、簡明問答、圖表圖解、案例說明、公告公示欄等多種方式,對重要政策進行解讀。 | ||||
26 | 針對政策實施和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出現的誤解疑慮,及時發布權威信息予以回應。 | ||||
27 | 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完善 | 暢通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依托各級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全面對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處理平臺,推動全流程網上辦理,實現實時查詢、追溯和統計功能。 | |||
28 | 編制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圖,完善接收、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閉環管理機制,規范答復口徑,推行標準文本,不斷提高答復專業化法治化水準。 | ||||
29 | 健全 保障機制 | 政務公開考核機制完善 | 提高考核的針對性和科學性,明確考核的范圍、標準、環節、程序,強化結果運用。 | ||
30 | 利用第三方機構檢測、民意調查、網上問卷調查等方式,開展基層政務公開社會評議,引導基層政府聚焦群眾需求,完善公開方式,提高公開質量。 | ||||
31 | 政務公開組織保障有力 | 明確工作機構,配齊必要的專職人員,落實經費保障,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加強培訓,提升工作人員業務水平。 | |||
32 | 把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情況作為評價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列入基層政府績效管理考評指標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