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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25732592/2020-01458 | 成文日期: | 2020-06-19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
| 文件編號: | 發布機構: | 安吉縣人民政府 |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為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制度,推進本單位政務公開,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
一、負面清單事項
列入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的事項不予公開,負面清單之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予以公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文件,下列事項列入政務公開負面清單:
(一)危及安全和涉密的政府信息。公開后危及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的事項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1.業務工作中涉密單位和對象的相關資料。
2.依法定密的涉密文件資料。
3.涉及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個人隱私信息。
以上信息不予公開。但是,經法定程序解密后的信息,可由發文機關予以公開。
(二)過程性信息。
1.在本單位行政決定作出前,單位內部或與其他行政機關之間形成的研究、討論、請示、匯報等信息。
2.屬于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的政務信息。
(三)部分內部管理信息。
1.本單位內部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請示、專報、批復、會議紀要等文件和資料。
2.與過程性信息和內部管理信息內涵相近的工作秘密,屬可不予公開范圍。主要包括:
(1)擬制中不宜公開的政策文稿;
(2)不宜公開的會議材料、領導講話材料;
(3)業務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活動中不宜公開的事項;
(4)擬議中的機構設置、工作分工、人事調整和職務任免、獎懲事項;
(5)單位工作人員的檔案及其有關材料;
(6)正在調查不宜公開的材料、證詞、證據和其它事項;
(7)不宜公開的內部管理措施、方案等。
(四)需匯總、分析、加工或重新制作的政務信息。
本單位向申請人提供的政府信息應當是現成的、現有的。對要求大范圍提供數據資料的申請,可告知申請人按“一事一申請”的方式提出,本單位一般不承擔為申請人匯總、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機關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搜集信息的義務。
(五)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查閱的案卷材料。
查閱案卷材料,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六)檔案信息。
檔案信息的公開與否依照有關檔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與申請人無關的政府信息。
申請人申請公開與本人無關的政府信息,可能導致信息泄密,并無法提供充分的證據和理由證明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其有關的,本單位可不予對其公開。
(八)不屬于本單位公開的政府信息和不存在、不明確的政府信息。
(九)重復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十)不屬于政府信息的信息或事項。
二、相關要求
1.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予以公開。
2.各科室應根據本制度,對本科室存在的各類事項信息進行梳理,細化本科室的政務公開負面清單。
3.對納入負面清單管理的事項,根據情況變化,應及時予以調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