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2573638K/2023-00080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
| 文件編號: | 發布機構: | 山川鄉 | |
| 文件效力: | 有效 |
山川鄉校園安全穩定工作聯席
會議制度
?
為進一步加強山川鄉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7〕35號)、《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2010〕38號)及《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關于建立浙江省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溝通會商機制和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機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參照《安吉縣校園安全穩定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并結合山川鄉實際,建立山川鄉校園安全穩定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組建山川鄉校園安全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
一、主要職能
(一)在縣委教育工委指導下,在山川鄉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研究、部署、協調、匯報、解決校園安全重大問題,統籌各成員單位分工合作、加強監管;
(二)督促指導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實驗室安全、交通安全等;
(三)協助學校安全防范體系建設,確保學校和幼兒園“四個100%”達標;?
(四)配合開展師生安全與法治教育,重點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校園欺凌、溺水、侵害等事件發生;
(五)實施校園及周邊治安和綜合治理,防范涉校違法犯罪情況發生;
(六)協助推進青少年心理健康護航行動,開展師生心理健康宣傳教育;
(七)協助學校落實傳染病防治工作,加大學校健康教育力度;
(八)協助學校維護校園網絡安全,加強正面輿論引導,凈化校園網絡環境;
(九)協助學校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
(十)完成縣委教育工委交辦的其他校園安全穩定工作。
二、機構設置
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黨建辦、社會治理辦、經濟發展辦、農業農村辦、社會事務辦、村鎮建設辦、應急管理服務中心、山川鄉司法所、山川鄉派出所、山川鄉市場監管所、山川鄉執法所、山川鄉衛生院、各村、山川小學及幼兒園等單位組成。
工作會議召集人由鄉分管教育領導擔任,副召集人由山川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擔任,成員單位相關工作負責人為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成員因工作變動調整的,由接任者自動成為成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負責校園安全穩定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鄉負責教育工作人員兼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本鄉校園平安穩定、校園安保及周邊安全、食品衛生及健康教育等工作。
三、工作規則及要求
(一)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1次,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
(二)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需研究解決的問題和事項,報召集人、副召集人審定會議議題,確定會議時間及形式,由召集人、副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員召集;
(三)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相關單位;
(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涉及校園安全穩定的有關問題;按要求參加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認真落實會議布置的工作任務;按要求準時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各成員單位之間要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防聯控的作用;
(五)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至少確定1名聯絡員,聯絡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職責
(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的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研究并提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議題,做好會議籌備工作;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落實會議決定;匯總并通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情況;組織工作調研和督察;完成縣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黨建工作辦主要職責:加強校園意識形態領域和校園安全宣傳工作指導,加強涉校園安全網上輿情監測,做好輿情應急處置和管控;加強校園周邊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的整治;加大學校及周邊區域出版物經營市場的巡查力度,及時處置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攤點;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力量,組織開展校園安全穩定相關宣傳教育活動。
社會治理辦主要職責:指導學校平安建設與綜合治理工作,支持平安校園建設工作,指導解決校園安全穩定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研判分析涉校園安全的信訪投訴情況,指導涉校信訪件辦理和處置;協助開展涉校矛盾糾紛排查與調解工作;預防電信網絡詐騙、校園欺凌、溺水等安全事件發生;將校園平安穩定納入網格員工作職責。
經濟發展辦主要職責:根據職責分工協助做好學生防溺水相關工作。
農業農村辦主要職責:整治校園周邊違規建設、環境臟亂差、大氣污染等問題,依法保護學校周邊生態環境安全。根據職責分工協助做好學生防溺水相關工作。
社會事務辦主要職責:負責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組織、統籌協調校園安全工作;建立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長效管理機制,掌握機構情況;負責幼兒園的安全穩定和安防設施建設等工作,配合做好涉校園安全工作管理和突發性事件處置等工作。
村鎮建設辦主要職責:加強學校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協助完善校園周邊交通安全標識;加強校園周邊路況監測;加強校園周邊停車場地設置;根據職責分工協助做好學生防溺水、交通安全等相關工作。
應急管理服務中心主要職責:協助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參與轄區校外培訓機構的安全生產檢查;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食堂配送單位、超市等檢查;定期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開展督查與指導。
山川鄉司法所主要職責:組織開展法制教育進校園活動,協助學校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山川鄉派出所主要職責: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管理,凈化校園周邊環境;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定期通報與學校安全管理相關的社會治安、電信詐騙、交通等情況,并提出具體防范要求;指導和監督學校做好防暴恐工作;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積極配合學校開展預防溺水安全教育。
山川鄉市場監管所主要職責: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食堂配送單位、超市的監管和執法,依法查處無照無證經營及傳銷等違法經營行為;定期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開展督查與指導;定期檢查學校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山川鄉執法所主要職責:整治校園周邊違規建設、占道經營、店外經營、流動攤販、違法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等行為;加強學校周邊停車秩序維護和市政設施養護等工作;配合開展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聯合執法。
山川鄉衛生院主要職責:協助學校做好衛生防疫和衛生健康工作。
各村主要職責: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體系,定期開展校園周邊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路域狀況等巡查檢查;定期檢查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情況;在暑假等重點時間段,配合開展水域隱患排查和做好學生防溺水等相關工作。
山川小學及幼兒園主要職責:按照平安校園建設落實好校園安全穩定工作主體責任。